1.环境保护杂志社未配备喷涂有“环境保护”字样和标识的工作车辆,也未授权任何社会单位和个人喷涂上述字样和标识。
2.环境保护杂志社未在任何地方设置“某某杂志地方工作站”。
3.环境保护杂志社未授予任何非本单位人员从事新闻采编活动。
4.环境保护杂志社未组织任何涉及中央环保督察、企业环境违法及其他负面信息的采访报道活动。
5.环境保护杂志社严禁任何人员以期刊及新媒体平台曝光负面信息为由,要求企业等单位做广告、提供赞助、订购期刊等。
以上行为均与环境保护杂志社无关。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上述活动都是对环境保护杂志社权利的严重侵犯,我社将采取措施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同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如有涉上述违规问题线索,可通过拨打举报电话010—67114404进行反映。涉嫌违法行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环境保护杂志社
2025年4月28日
2025年4月28日